2011年上学期株洲市十八中学期中考试考务安排

作者:教务科 更新时间:2011-11-1 10:07:18 来源:湖南省株洲市第十八中学 【字号: 】 浏览
 

一、组织机构

期中考试领导小组组长:李国柱、杨电波                

成员:彭仁堃、李丰源、欧林奇、李志华、彭泽波

巡考:李国柱、杨电波 彭仁堃、欧林奇、李丰源、李志华、彭泽波

考务:文新岳       工作人员:肖凌峰 、汤志华、汤丽锋(准备装订工具,发放监考情况登记表、试卷分析表、登分表)各级部成员

保密:唐卫平  舒晓英     信号:罗军 陈霞

保卫:饶鹤龄                  宣传:宋晓熙

考勤:谭水生

二、考试时间

高三:113-4

高二:112-4

高一:111-3

三、注意问题

   1、各级部负责人及班主任按要求布置考室,所有考室座位抽屉里的东西必须清理干净;或将课桌反转,所有考室要做到清洁、卫生,并在黑板上写上“沉着、认真、细心、守纪”八个字,考试期间各考室的前后门均不得关上。

2、班主任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禁学生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监考老师有权收缴,学校将通知家长来校领取。其他有关要求见《考试、考查管理制度》。

   3、每天考完后各班要组织安排学生打扫卫生,保持考场干净、整洁。

   4、各年级要教育在其他场所考试的学生爱护学校财产、讲究卫生。

   5、请级部长提前20分钟到考点办公室清点监考老师(考点办公室设在荣誉室(原小会议室)、级部长跟本年级老师走),所有监考老师必须提前15分钟在考点办公室签到并领取试卷,提前5分钟发放试卷;考试完后统一到考点办公室装订试卷(订密封条),并由学校领导总结本堂监考情况;文印员必须提前30分钟打开保密室的门,并配合发放.

   6、监考老师在监考过程中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必须从严监考,发现舞弊及时报告考点办公室和级部长。

   7、考试信号为哨声                                           

8、阅卷:严格按评分标准认真评卷,实行流水作业、集中阅卷,级部长、教研组长要督促落实,具体阅卷时间、地点由级部长统一安排,并告知教务科,学校将会对集中改卷进行检查考核;成绩要按学校要求按时上交。

各科阅卷负责人:各备课组长            

9、成绩上交时间:119下午下班前各级部将成绩交教务科。(各年级按教务科要求统一上交电子文档)

10监考人员安排由级部协同教务科按要求作出具体负责安排。

教务科

2011/10/28

高一期中监考表.xls2011年下学期高二期中考试安排表.doc高三期中考试监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