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第十八中学读唱课规定

作者:王 更新时间:2008-3-5 13:42:57 来源:政教 【字号: 】 浏览

读唱课是学生获取时政信息,提高思想道德品质、理论修养的重要课程;是学校对学生集体实施教育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其管理与建设,特作如下规定:

 

一、时间与内容安排

星期一:讲座: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提高学生人文素养。

星期二:各班自行组织读报。

星期三:教歌活动或各班自行组织唱歌。

星期四:班主任进行本班班风、班纪和学风教育。

星期五:政治组负责“一周时政点评”。

 

二、要求

1读唱课时间班主任必须下班认真组织

2、读唱课时间不得做其他安排,学生不得做作业,教师不得进教室上课。各级部要安排专人每天进行检查,政教处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

3、本期每班至少要学会五首合唱歌曲,政教处期末进行检查,并将结果记入班级考核总分。

4、班主任要指定专人对读唱课内容进行记载,政教处、校学生会将进行抽查。

 

 

 

 

 

政教处

200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