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第十八中学控烟工作方案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4-3-11 10:02:31 来源:湖南省株洲市第十八中学 【字号: 】 浏览
 

为推进我校无烟校园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方案:

一、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组长:李国柱、杨电波

副组长:彭任、李丰源、欧林奇、李志华、彭泽波

成员: 各科室负责人及各年级级部长

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谭水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校园内禁止吸烟。全校师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办公室不摆放烟具,校园商店不出售香烟。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科室、办公室和年级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和本年级组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部门与教师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3.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4.在校园内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50元。

5.经常在学校内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三、控烟措施及目标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使学校真正成为无烟校园。

2.学校大门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3.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学生科、级部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控烟工作以及学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科负责禁烟宣传工作及标志牌的安装,党政办负责办公楼和教师办公室的控烟工作。学校其它公共场所如教学楼、门卫值班室等控烟工作一律由学生科负责。

4.加强对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学校控烟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各科室负责人组织本科室成员、各党支部书记组织本支部党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学楼、办公楼等公共场所进行控烟检查。

                         株洲市第十八中学

                        一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