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第十八中学第九届“和美之约”艺术节
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方案
一、组织机构
负责人:唐卫平
协作人:饶鹤龄
技术指导:黎飞燕
组织策划:肖 艳
秩序维持:丁 俊 校学生会成员
音 响:罗 军
二、活动目的:为十八中的校园音乐增添新活力,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选拔艺术人才,提高同学们的声乐技能。
三、参赛形式:独唱或组合唱等(组合唱最多不超过6人)。
四、比赛时间:
五、比赛地点:校多媒体教室
六、基本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积极而不消沉,能体现新一代中学生的朝气蓬勃。
2.风格:通俗、民族、美声唱法均可(外文歌曲也可,不提倡说唱)。
3.来源:原创或翻唱。
七、具体活动安排
(1)初赛(海选)
1.时间:
2.比赛形式:30秒无伴奏清唱;现场不设观众席,选手在多媒体教室外候场,按照名单顺序逐个进入赛场比赛;
3.初赛将选出20名选手进入19日决赛;
4.比赛场地:多媒体教室。
(2)决赛
1.时间:
2.比赛形式:无原声伴奏带(MP3、MV形式皆可),比赛顺序以抽签形式确定;
3.决赛将选出2014年“十佳歌手”参加
4.比赛场地:多媒体教室。
八、注意事项
1.海选名单将于12月初公布,为保证海选顺利进行,所有参赛选手应严格按照名单顺序进入比赛场地比赛,如出现迟到或工作人员报名字无回应现象将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2.进入决赛的20名选手名单将于
3.
4.如有需要,可自备乐器、道具、伴舞等。
株洲市第十八中学第九届艺术节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