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株洲市“至美”杯中小幼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作品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艺体特色发展中心 更新时间:2015-3-9 10:13:28 来源:湖南省株洲市第十八中学 【字号: 】 浏览
各县市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局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切实加强美育工作,推动我市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株洲市“至美”杯中小幼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作品比赛。
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2015年株洲市“至美”杯中小幼美术、书法(篆刻)、摄影比赛实施方案
2. 2015年株洲市“至美”杯中小幼美术、书法(篆刻)、摄影比赛情况登记表(请使用Excel制表,勿用Word文档制表)
3. 2015年株洲市“至美”杯中小幼美术、书法(篆刻)、摄影比赛标签
          4. 2015年株洲市中小学美术教师画展方案
 
                                 株洲市教育局
                                2015年3月 4 日
附件1
2015年株洲市“至美”杯中小幼美术、书法
(篆刻)、摄影比赛实施方案
一、主办单位
株洲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株洲市第十八中学 
株洲市中小学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株洲市中学美术学科基地
株洲市中学美术课程基地
三、指导思想
面向全体学生,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导向,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和健康成长,促进学校美术教育改革发展。
四、活动主题
阳光下成长
五、参加对象
全市在籍在读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的美术爱好者。
六、作品类别与规格
(一)类别
1、书法类:软笔、硬笔、篆刻,字体不限。
2、绘画类:国画、油画、水粉、水彩、漫画、卡通画、版画、彩笔、素描、速写、工艺设计、电脑绘画。
3、平面造型:剪纸、壁挂。
4、立体造型:折纸、陶艺。
5、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
(二)作品规格要求
1、书法类(含篆刻)作品的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2、绘画类作品尺寸均不超过四开,不小于八开。
3、漫画、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4、电脑绘画要求清晰度高,规格不得小于16开;摄影作品规格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5、陶艺作品交电子稿,标签一同拍摄在内。获奖后另行通知交原件。
6、书法作品标签贴在背面右下角,手工、陶艺作品在底部用钢笔详细注明标签内容。
7、其他种类的参赛作品规格不限,所有入展作品请自行装裱。绘画作品用KT板粘贴(请勿镜框装裱),书法作品可卷轴装裱。
8、参赛作品每件限报1名指导教师。
七、比赛分组
按年龄分为四大组
(一)幼儿组、小学中低年级组(1-3年级)、小学高年级组(4-6年级);
(二)初一、初二年级组;
(三)初三年级组(鉴于初三年级学生作品将作为特长生、特招生资格认定参考,建议有素描、色彩、速写基础的学生上交此类作品);
(四)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
八、作品上交要求
1、所有绘画作品(书法、国画除外)一律用KT板装裱后用数码相机拍摄为清晰的电子稿照片(请勿隔着玻璃、塑料薄膜拍摄),格式为:JPG,规格不超过1000KB,分辩率达到300dpi。书法、国画作品需卷轴装裱后交原件。摄影作品直接交电子稿。
2、作品拍照时,作品正面右下角需贴上表二所示标签,内容如实填写。无标签的作品照片一律取消参评资格。拍摄好后的每张电子稿照片重命名后必须注明:作品序号、学校、学生姓名、作品名称。
3、所交参赛作品电子照片建立成一个电子文件夹,注明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并打包压缩存入U盘或移动硬盘。上交作品时复制拷贝到举办单位电脑即可,无需交原件。电子稿照片不接收网络传送,需现场交接。
4、作品请保证原创,杜绝使用网络图片以及往届参赛作品重复参赛、杜绝电脑PS后期加工处理,保持拍摄原貌,不需裁剪加工。
九、评奖方式及原则
(一)评奖方式
1、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作品电子稿进行初评。凡初评获一等奖的作品需在指定时间内上交装裱好的原件至举办单位进行复评,复评通过者方可确定为正式获奖作品,主办方将从中选出优秀作品展出,并编印成册。
2、主办方将从获一等奖作品中选出优秀作品报送参加湖南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3、初评获一等奖作品凡不能在指定时间内上交作品原件或交来原作与电子稿内容不符者,取消该参赛单位所有作品获奖资格。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全市通报批评。
(二)评选原则
本次活动将成立由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领导及美术、书法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活动组委会,并将在比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聘请省、市两级的书画家、美术教育专家和优秀美术教师担任评委。为保证活动的公正,特在组委会监督下,从指导老师中抽签产生3—5人组成评委监察组,负责评选工作的监督。
十、奖励办法
(一)分组设立绘画、书法、摄影作品一、二、三等奖,“十佳美术之星”(在一等奖获奖者中产生)。获奖学生由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并获得由市教育局认定的高中学校特长生或特招生认定资格。
(二)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奖(在一等奖作品指导老师中产生),“十佳美术指导教师”奖(在优秀指导老师中产生,须具备教师资格证)。
(三)评选优秀组织奖:面向各县市区教育局,主要根据该活动宣传发动、组织联络和活动参与面以及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十一、报名须知
1、登陆株洲市第十八中学网站:http://www.zz18zhong.com进入“至美”杯专栏下载活动实施方案、附件(表一、表二)。
2、按要求认真填写表一(每张作品要编号并与表二标签顺序对应相同),表二标签(每张作品必须编号并与表一顺序对应相同),填写好的表一电子稿与作品电子稿件于上交作品当天一同交至承办单位。(请使用Excel制表,勿用Word文档制表)
3、表一需一式两份,交作品时一份交收作品处;一份由收作品人签字后,返回送评单位,以便退还作品。
十二、日程安排
(一)作品上交时间与地点
1、“至美”杯比赛情况登记表(表一Excel表)电子稿与作品照片电子稿上交时间:4月22-24日;
2、上交地点:株洲市第十八中学艺术楼一楼大厅;
3、咨询电话:22778048或22778015;
联 系 人:宋春华15007334342;何利18673340665。
(二)作品评选时间:4月25-26日。
(三)结果公布时间与方式
1、初评结果于4月29日通过株洲市第十八中学网站:http://www.zz18zhong.com “至美”杯专栏公布。
2、初评获一等奖作品原件上交时间:5月5—6日(规定时间内未上交,视为无效参评);
3、复评获一等奖作品名单公布时间:5月7日
(四)现场展示:根据安排,复评一等奖获得者须参加现场书画展示,展示的内容以参赛作品为准,不参加者将取消获奖资格。现场展示将于5月9日在株洲市第十八中学艺术楼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优秀作品展览:在株洲市第十八中学美术展厅举办展览,5月9日上午8:30在株洲市第十八中学校园广场举行开幕式,要求城市四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和城区中小学校组织好在职在岗中小学美术教师和获一等奖作品参赛选手按时参加。
(六)优秀作品画册编印:优秀作品将直接入选《株洲市第十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绘画、书法(篆刻)、摄影比赛优秀作品画册》;画册电子版将于画展后在株洲第十八中学网站上展览,展出时间为一年。
(七)退件及领取获奖证书:5月27-28日办理一等奖作品退件、获奖证书领取。联系人:宋春华:15007334342
何  利:18673340665
(八)网上展览:5月下旬通过网址:www.zz18zhong.com“至美”杯专栏发布优秀作品。
(九)为提高我市中小学美术教育理论水平,活动期间将举办长株潭名家笔会、中小学美术教育高峰论坛、中小学美术教师画展(具体安排见附件)等活动。
    上述日程安排如因特殊原因变动,承办单位将及时通知参赛单位。
十三、其他事项
1、有关费用按物价局相关规定办理。
2、各县市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中小学校、幼儿园接此通知后需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配合做好相关的宣传与组织工作,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培养学生个性特长,充分展示学校美术教育成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附件2:
2015年株洲市“至美”杯
中小幼美术、书法(篆刻)、摄影比赛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
 
 
单位编码:
 
作品
编号
参赛
组别
学生姓名
作品名称
作品
类别
指导教师
获奖
情况
备注
 
 
 
 
 
 
 
 
 
 
 
 
 
 
 
 
 
 
 
 
 
 
 
 
 
 
 
 
 
 
 
 
 
 
 
 
 
 
 
 
 
 
 
 
 
 
 
 
 
 
 
 
 
 
 
 
 
 
 
 
 
 
 
 
 
 
 
 
 
 
 
 
 
 
 
 
 
 
 
 
 
 
 
 
 
 
 
 
 
 
 
 
 
 
 
 
 
 
 
 
 
 
 
 
 
 
 
 
 
 
 
 
送作品人签名:             联系电话:                  收作品人签名:
 
注:1.作品编号由指导教师按作品自行编排,并与标签作品编号相同,单位编码由承办单位编排。
2.请将此表转换成Excel表电子稿和打印稿与参赛作品电子稿一同于4月22-24日交至承办单位。
附件3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作品编号
 
学生姓名
 
参赛组别
 
作品类别
 
获奖情况
 
作品名称
 
指导教师
 

(请将标签贴在作品右下角)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作品编号
 
学生姓名
 
参赛组别
 
作品类别
 
获奖情况
 
作品名称
 
指导教师
 

(请将标签贴在作品右下角)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作品编号
 
学生姓名
 
参赛组别
 
作品类别
 
获奖情况
 
作品名称

(请将标签贴在作品右下角)

指导教师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作品编号
 
学生姓名
 
参赛组别
 
作品类别
 
获奖情况
 
作品名称
 
指导教师
 
(请将标签贴在作品右下角)
附件4
 
2015年株洲市中小学美术教师画展方案
 
为促进我市中小学美术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素养,不断强化美术专业能力,展示美术教师奋发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推动我市艺术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中小学美术教师书画展。
一、主办单位
株洲市教育局  株洲市美术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株洲市中小学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株洲市美术家协会中小学教师画会
三、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美术教师
四、内容形式
1.作品主题:展现我市艺术发展成果及教师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具有时代特征,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2.作品形式: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国画不超过六尺宣纸(竖式)。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六尺宣纸(竖式)。
3.作品要求:参赛作品自行装裱,所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统一退还。
五、奖项设置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邀请有关书法和绘画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单位选送上来的作品进行评审。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并予以奖励。评选结束后,为获奖作品举办一次专题展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把质量关,切实做好作品的推荐选送工作。
2 、每位美术教师可交作品1—2件。
3、作品上交时间:4月22—24日。
4、作品上交地点:株洲市第十八中学艺术楼一楼大厅。
5、作品退件时间:5月27日—28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德桂,联系电话:13973374756
 
 请各位参赛老师务必下载以下三个文件:1.教育局通知  2.作品标签  3.作品登记表一(全部涵盖于压缩文件内)
2015至美杯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