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考普字〔2009〕1号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
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招生考试管理处),有关高等学校:
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有关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由我院统一组织管理,湖南师范大学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体育专业考试项目分为身体素质项目、辅助技术项目、专项技术项目三部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1.身体素质项目(每项60分,满分180分):100米跑、800米跑、5米三向折回跑。
2.辅助技术项目(满分45分):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传球垫球、足球运球绕杆射门、体操预摆分腿腾越纵箱(男)或分腿腾越横箱(女),乒乓球2/3台正手走动攻.考生只能在上述五个辅项中选择一项考试。考生在选择辅项时不得选择与其所报专项相近的项目,即篮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排球传球垫球,足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足球运球绕杆射门,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专项的考生不得选预摆分腿腾越横纵箱或分腿腾越横箱,乒乓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乒乓球2/3台正手走动攻。
3.专项技术项目(满分75分):考生可在田径(除100米、800米外)、篮球、排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游泳、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跆拳道中任选一项。
二、考试办法
1.考试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与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手册》(2008年版)执行。
2.专业考试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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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 序 |
地 区 |
报 到 |
考 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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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
衡阳、娄底、怀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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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
常德、益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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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 |
长沙、自治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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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 |
株洲、郴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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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 |
湘潭、张家界、永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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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 |
邵阳、岳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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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由市州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确定专人(必须是市、县两级招生考试部门的工作人员)带队,按时到考点报到。
三、工作要求
体育专业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南师范大学考点要精心准备,严密组织,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保组考工作顺利进行。
(一)要切实加强考试组织管理,要成立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试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同志担任考官及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报名考试全过程的服务工作,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确保考试过程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二)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和考试监察,规范考试工作程序。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及时发现和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对违纪舞弊考生要按规定如实记录违纪情况,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点要立即张榜公布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有关违规考生的记录表、证据材料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报送我院监察与督查处。我院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普通高考 体育专业考试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09年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