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株洲市“至美”杯中小幼美术、书法
(篆刻)、摄影比赛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面向全体学生,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用艺术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学校美育工作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
阳光下成长
三、主办单位
株洲市教育局
四、承办单位
株洲市第十八中学
株洲市中小学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株洲市中学美术学科基地
株洲市中学美术课程基地
五、参加对象
全市在籍在读的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的学生均可参加。
六、作品类别与规格
(一)类别
1、书法类:软笔、硬笔、篆刻,字体不限。
2、绘画类:国画、油画、水粉、水彩、漫画、卡通画、版画、彩笔、素描、速写、工艺设计、电脑绘画。
3、平面造型:剪纸、壁挂。
4、立体造型:折纸、陶艺。
5、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
(二)作品规格要求
1、软笔书法、国画类(含篆刻)作品的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硬笔书法需用标准格式硬笔书法纸张书写。
2、绘画类作品尺寸均不超过4开,不小于8开。
3、漫画、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4、电脑绘画要求清晰度高,规格不得小于16开;摄影作品规格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5、陶艺作品交电子稿,标签一同拍摄在内。获奖根据通知,上交原件。
6、参赛作品每件限报1名指导教师。
七、比赛分组
按学段分为六大组
1、幼儿组;
2、小学中低年级组(1-3年级);
3、小学高年级组(4-6年级);
4、初一、初二年级组;
5、初三年级组(鉴于初三年级学生作品将作为特长生、特招生资格认定参考,建议有素描、色彩、速写基础的学生上交此类作品);
6、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
八、作品上交要求
(一)所有绘画作品(软笔书法、国画除外)一律用KT板装裱(请勿镜框装裱)后用数码相机拍摄为清晰的电子稿照片(请勿隔着玻璃、塑料薄膜拍摄),格式为:JPG,规格不超过1000KB,分辩率达到300dpi。摄影作品直接交电子稿。
(二)软笔书法、国画作品(含篆刻)必须卷轴装裱,硬笔书法作品可用KT板装裱,认真准确填写好作品标签贴在背面右下角;软笔、硬笔书法和国画作品(含篆刻)必须上交原件。
(三)手工、陶艺作品在底部用钢笔详细注明标签内容。
(四)作品(软笔书法、国画除外)拍照时,作品正面右下角需贴上表二所示标签,内容如实填写。无标签的作品照片一律取消参评资格。拍摄好后的每张电子稿照片重命名后必须注明:作品序号、学校、学生姓名、作品名称。
(五)县(市)以县(市)为单位,城区以学校为单位上交作品。所交参赛作品电子照片与参赛作品情况登记表(请使用Excel制表,勿用Word文档制表)建成一个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名称注明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并打包压缩存入U盘或移动硬盘。上交作品时复制拷贝到举办单位电脑即可,无需交原件。电子稿照片不接收网络传送,需现场交接。
(六)作品请保证原创,杜绝使用网络图片以及往届参赛作品重复参赛、杜绝电脑PS后期加工处理,保持拍摄原貌,不需裁剪加工。
九、报名须知
(一)登陆株洲市第十八中学网站:http://www.zz18zhong.com进入“至美”杯专栏下载活动实施方案、附件(表一、表二)。
(二)按要求认真填写表一Excel电子表(每件作品要编号并与表二标签顺序对应相同),表二标签(每张作品必须编号并与表一顺序对应相同),填写好的表一Excel电子表与作品电子稿件于上交作品当天一同交至承办单位。(请使用Excel制表,勿用Word文档制表)
(三)因书法、国画作品是看原作评奖,请将硬笔书法、软笔书法、国画作品与其他作品分开登记,按第二条填表要求另行制表(表一Excel电子表)填写,作品类别栏必须如实填写硬笔书法、软笔书法、国画,以便于登记获奖情况。
(四)表一需自行打印一式两份,交作品时一份交收作品处;一份由收作品人签字后,返回送评单位,以便退还作品。
(五)请各单位按规定上交作品及参赛作品登记表,如不符合作品上交要求,恕不接受报名。
十、日程安排
(一)作品上交时间与地点
1、“至美”杯比赛情况登记表(表一Excel表)电子稿与作品照片电子稿上交时间:
2、上交地点:株洲市第十八中学艺术楼一楼办公室;
3、咨询电话:22778015或22778048;
联 系 人:宋春华17707418767;赵靓18670419385
(二)作品评选时间:4月24日(星期日)。
(三)结果公布时间与方式
1、初评结果于
2、初评获一等奖作品原件上交时间:
3、复评获一等奖作品名单公布时间:
(四)优秀作品展览:5月8日上午8:30在株洲市第十八中学美术展厅举办展览开幕仪式。城市四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和城区中小学校组织好在职在岗中小学美术教师和获一等奖作品参赛选手及美术爱好者参观展览。
(五)网上展览:5月下旬通过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举行网上优秀作品展。
(六)退件及领取获奖证书: 5月25日-26日办理一等奖作品退件、获奖证书领取。联系人:宋春华17707418767;赵靓18670419385。
(七)为提高我市中小学美术教育理论水平,活动期间将举办长株潭名家笔会、中小学美术教育研讨会等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优秀作品画册编印:优秀作品将直接入选《株洲市第十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绘画、书法(篆刻)、摄影比赛优秀作品画册》。
上述日程安排如因特殊原因变动,承办单位将及时通知参赛单位。
十一、评奖方式及原则
(一)评奖方式
1、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作品电子稿进行初评。凡初评获一等奖的作品需在指定时间内上交装裱好的原件至举办单位进行复评,复评通过者方可确定为正式获奖作品,主办方将从中选出优秀作品展出,并编印成册。
2、初评获一等奖作品凡不能在指定时间内上交作品原件或交来原作与电子稿内容不符者,取消该参赛单位所有作品获奖资格。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全市通报批评。
(二)评选原则
本次活动将成立由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领导及美术、书法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活动组委会,并将在比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聘请省、市两级的书画家、美术教育专家和优秀美术教师担任评委。为保证活动的公正,特在组委会监督下,
十二、奖励办法
(一)分组设立绘画、书法、摄影作品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十佳美术之星”(在一等奖获奖者中产生)。获奖学生由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并获得由市教育局认定的高中学校特长生或特招生认定资格。
(二)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奖(在一等奖作品指导老师中产生),“十佳美术指导教师”奖(在优秀指导老师中产生,须具备教师资格证)。
(三)评选优秀组织奖:面向各县市区教育局,主要根据该活动宣传发动、组织联络和活动参与面以及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十三、其他事项
(一)按物价局规定,每件参赛作品收取参赛费10元。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中小学校、幼儿园接此通知后需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配合做好相关的宣传与组织工作,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培养学生个性特长,充分展示学校美术教育成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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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株洲市“至美”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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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作品人签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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