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激励大家的学习热情,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投入到新的学习生活中去。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下列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决定授予1602、1501、1410班“示范班集体”的光荣称号;授予1601、1608、1502、1512、1407、1413班“优秀班集体”的光荣称号。
二、决定授予谢雨娜、漆泽亚、王秋烨、胡东明、陈祯宇、李平、袁清、杨吉、唐欣9位同学“三好标兵”的光荣称号。
三、决定授予张睿等22位同学“优秀校学生会干部”的光荣称号。
四、决定授予李娜等9位同学“优秀校团干部”的光荣称号。
五、决定授予欧玲等102位同学“三好学生”的光荣称号。
六、决定授予周杨等34位同学“优秀学生干部”的光荣称号。
七、决定授予杨燕等204位同学“单项积极分子”的光荣称号。
希望以上获奖的个人和集体在新的学期里,再接再厉,争取更大进步。希望全体同学在新的学期里学先进、赶先进,努力拼搏,更上一层楼。
株洲市第十八中学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