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株洲市文明标兵校园实施方案
株洲市第十八中学
为深入推进特色学校发展,根据市文明委工作安排和《关于印发<株洲市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评选管理办法及测评细则>的通知》(株文明委〔2017〕11号)文件精神,我校拟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优美环境建设、活动阵地建设为主要任务,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株洲市文明标兵校园创建工作,以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电波
副组长:李志华、李丰源、欧阳林其、饶鹤龄
成 员:各中心、级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学校文明标兵校园创建工作,以文明标兵校园的创建推动学校工作,督查各部门按文明标兵校园评选条件落实相关工作,把握创建进程。
(二)工作小组
组长:饶鹤龄
副组长:谭水生 李昶霖
成 员:每个部门确定工作责任人兼联络人(由副主任担任),抽调两个工作人员。
具体工作:一是提高认识,重视文明。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三是强化措施,周密安排。对应《株洲市中小学校文明(标兵)校园测评细则》中要求的三个部分、6项一级指标、31项二级指标、92项测评标准,制定任务分工表,提前布置、抓好落实、认真总结, 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应加分项目和特色相关,结合学校实际,深入研究,积极规划部署,争取加分。四是加强督评,确保实效,做好“三查三改”。3月份,根据任务分工表,查各部门相关工作计划情况,并明确各项工作完成时限;上学期期末查各部门相关工作按时完成情况,并通报、整改;10月底查所有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并限时整改。每次督查后通报督查情况,对工作开展较差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复查,所有督查结果纳入年底部门考核。
二、准确把握评选条件
(一)思想道德建设好
做好统筹规划与规划,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思想政治课教学,注重道德实践养成,推进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抓实网络文明教育、公共卫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实现家校共育。
(二)领导班子建设好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重视文明创建工作。
(三)教师队伍建设好
建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重视师德师风的养成,建设
师德师风激励监督惩处机制,重视班主任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四)校园文化建设好
打造校园文化品牌,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建设书香校园,完善校园文化设施。
(五)校园环境管理好
校园总体布局合理,功能设施齐全,校园环境管理到位,校园安全有序,平安建设有成效。
(六)活动阵地建设好
重视活动阵地建设,活动场所管理到位,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加强网络阵地建设管理。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校上下要把文明标兵校园创建作为推动学校工作,提升学校办学品质的大事来抓,要有成效,要创建成功。
2.落实责任。要把文明标兵校园创建工作责任分解到各部门(见附件:株洲市文明标兵校园创建工作责任分解表),责任落实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3.把握进程。要制定株洲市文明标兵校园创建进程表,将全年的创建工作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按市文明办的要求及时申报。
附:株洲市文明标兵校园创建工作责任分解表
二〇二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