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市十八中新建体育馆项目,经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十八中新建体育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株发改审〔2023〕86号),项目业主为株洲市第十八中学,招标人为株洲市第十八中学,项目总投资为1465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为市本级财政资金。
2.1项目名称:市十八中新建体育馆工程监理项目
2.2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
2.3工程概况:以可研批复为准
2.4工期要求:工期暂定18个月;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本比选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相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新建1栋体育馆及风雨连廊,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暖通等附属工程。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973.49m2,其中体育馆建筑面积2423.38m2,连廊建筑面积327.48m2,地下消防水池222.63m2,地上2F,地下1F,建筑高度12.9m,体育馆屋面为大跨度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最长一跨的跨度为13.8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3 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控制价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湘价服【2007】76号)文件及株洲市财政局《株洲市财政局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算支出控制标准的通知》(株财发【2023】2号)文件规定折扣计取,计算基数按1204.97万元计取,采购上限值为21.26万元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5.1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2本工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参选人以不高于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预算上限值基础上报价满足比选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参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株洲市第十八中学行政楼会议室参加比选。
6.2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回复方式。在项目开标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采用电子回复方式,如QQ、微信等。
6.3 请各有意向参与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可直接与招标方经办人联系,获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5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第十八中学行政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监督
本次比选项目接受株洲市第十八中学纪检监督。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株洲市第十八中学
联 系 人:宋老师
电 话:0731-22778006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大坪路